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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法院駁回女子重返基督教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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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馬來西亞檳城州高等法院拒絕審理一名女子在 2013 年與穆斯林丈夫離婚後尋求合法放棄伊斯蘭教並回歸基督教的願申。(圖片:法新社)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駁回一名 57 歲女子重返基督教信仰的請求,稱法院無權審理有關放棄伊斯蘭教的案件。

據《馬來郵報》8 月 4 日報道,北部檳城民事高等法院拒絕聽取該名女子尋求司法覆核,以推翻伊斯蘭教法法院早前的裁決。

報道稱,這名女子是三個孩子的母親,為了保護她的隱私,她的名字沒有被公開。

這名女子出生於一個基督宗教家庭,並於 1995 年為了結婚而皈依伊斯蘭教。

她和丈夫於 2013 年離婚,她想回歸原來的信仰,但伊斯蘭教法法庭拒絕給她許可。

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於 2020 年駁回了她的申請,伊斯蘭教法上訴法院今年維持了這一裁決。

伊斯蘭教法院是馬來西亞兩個獨立的法院系統之一,對該國所有穆斯林擁有管轄權。

一個州的伊斯蘭教法法院遵循該州與家庭法和宗教儀式有關的伊斯蘭立法。

據《馬來郵報》報道,檳城高等法院法官奎周順 (Quay Chew Soon) 於 6 月 26 日駁回了該女子的抗辯,並於 7 月 17 日簽署了判決書。但該判決書最近才發布。

法官表示,民事法庭無權審理放棄伊斯蘭教案件。

據《今日自由馬來西亞》報道,法官在 8 月 2 日日解釋判決依據時表示:「無論是皈依伊斯蘭教還是脫離伊斯蘭教的問題,都涉及伊斯蘭教信仰和信條的原則。」

他指出:「這需要那些對此有真正認識,並深入了解伊斯蘭教的人做出決定。」

據《馬來郵報》報道,這名女子向民事高等法院申請了六項命令,包括宣布她是一名信奉基督宗教的人,且該州的伊斯蘭法律不適用於她,理由是伊斯蘭教法法院的裁決因與聯邦憲法不一致而無效。

法院的決定並不意味著她的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而是意味著法院決定不審理尋求六項法院命令的訴訟。

在雪蘭莪伊斯蘭宗教委員會向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後,她重返基督宗教的努力遇到了障礙。 該法庭要求她首先接受一名穆斯林神職人員為期一年 12 次的輔導。

在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這名女子、她所在教會的一名主教和一名伊斯蘭宗教委員會人員在訴訟中就她放棄伊斯蘭教的申請作證。

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於 2020 年 7 月 23 日駁回該女子放棄伊斯蘭教的申請,命令她參加為期 60 天的進一步輔導課程。她對該命令的上訴於今年 1 月被雪蘭莪伊斯蘭教上訴法院駁回。

她於 4 月 17 日向民事法院提交了申請。

【完】

原文:  Malaysian court rejects woman’s bid to return to Christi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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