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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最高法院頒布反跨宗教婚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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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印尼宗教和平會議的跨宗教婚姻輔導員努爾喬利什在這張檔案圖片中與一對跨宗教夫婦合影。 (圖片:受訪者提供)

印尼最高法院發布通知,要求所有法院不要批准跨宗教婚姻。這與其 1986 年的裁決相違背,因為該裁決使跨宗教婚姻在這個穆斯林佔多數的東南亞國家合法化。

在 7 月 17 日的通告中,最高法院主席沙裡福丁 (Muhammad Syarifuddin) 強調,有必要制定指引,以「在裁決不同宗教和信仰的人之間的婚姻登記申請時,在適用法律方面提供確定和統一性」。

最高法院強調,根據 1974 年的《婚姻法》,「有效的婚姻是按照各自宗教和信仰的法律進行的婚姻」。

該通告與 1986 年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相矛盾。 該裁決規定,通過法院命令,不同宗教間通婚在印尼是合法的。該命令後來成為法官裁決類似案件的法理依據。

這一命令被包括天主教會在內的宗教機構用來舉辦不同信仰結合的婚禮。

新的通告是在穆斯林團體抗議法院最近批准穆斯林和基督徒結婚的幾項裁決之後發布的。

印尼主教團家庭委員會執行秘書、聖家傳教會士塞蒂亞萬 (Yohanes Aristanto Heri Setiawan) 神父表示,他還沒有準備好就這份通告發表評論。

他於 7 月 20 日向天亞社說:「我們仍在討論對通告的回應。」

努爾科利什 (Ahmad Nurcholish) 是一名穆斯林神職人員,也是印尼宗教和平會議的項目主任,他表示,這份通知「對最高法院來說是一次非凡的挫敗」,因為它與 1986 年的裁決相矛盾,該裁決實際上為不同信仰的夫婦提供了一條出路。

他說:「我很失望,也很驚訝。」這位跨宗教伴侶的輔導員聲稱,自 2005 年以來,他已經幫助 1,655 對不同信仰的夫婦結合。

他指出,這一通知可能會令跨宗教伴侶會在國外結婚,然後在印尼重新登記。

他說:「他們也可能被迫選擇一種宗教,即使是暫時的,只是為了讓他們的婚姻合法化。」

宗教自由倡導組織塞塔拉民主和平研究所副主席奈波斯波斯 (Bonar Tigos Naipospos) 表示,該通告是「司法部門在保障不同背景公民權利方面的一次挫敗和自我封閉」。

他強調,國家對公民婚姻的義務應該「尊重和保護每個公民的選擇」。

他說:「國家的義務只是記錄這些公民的婚姻,並在相關的行政服務中伸張正義。」

他促請最高法院撤銷該通告,並要求眾議院、國會和政府修改 1974 年的《婚姻法》。

他指出:「國家必須制定符合潘查希拉 [世俗意識形態] 和印尼多樣性的婚姻法。」

伊斯蘭學者最高組織印尼烏理瑪委員會的納菲斯 (Cholil Nafis) 表示,他支持這份通告,稱其為「最高法院對印尼宗教教義的一種尊重」。

【完】

原文:  Indonesia’s top court issues circular against interfaith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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