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濟總主教已要求該國教育部長就教會學校的校長任命安排,諮詢學校的管理層。
該國不同宗教派別均有開辦學校;這些學校由政府資助,並由教育部門委任校長。
蘇瓦總教區的伯多祿.鍾(Peter Loy Chong)總主教,在其一封致教育部部長羅撒.阿克巴爾(Rosy Akbar)的信函中要求,教育部在委任校長時要將「學校的獨特文化」作為其甄選的考慮因素。
總主教發出信函的原因,是有兩間天主教學校的校長原由天主教徒擔任,現變為非教徒。
早前,天主教機構還能夠任命教徒作為教會學校的校長;然而,自二零一六年起,這做法改變了,因為斐濟政府實施「公開招聘選拔制度」,這意味著信仰不再是選拔教學校負責人的準則。
有斐濟的媒體報道,鍾總主教在信中指出,教育部部長該考慮信仰作為公開招聘選拔制度的一個考慮因素。
總主教在信中寫道:「天主教學校及其他有信仰基礎的學校,均有其獨特的宗教傳統;這傳統對孩子的教育是有幫助的。我們的學校一直以來都是由有信仰的校長帶領,直至新的制度實施後。」
他續寫道:「我們簡單而謙卑地要求教育部就委任校長諮詢學校管理層,以及要求學校的獨特文化作為校長獲委任的準則。」
在其信中,總主教還指出,教會在過去七十年,一直致力於斐濟人民的教育,而現在開辦了十九間中學、四十四間小學;此外,還為約一千零廿一位老師提供工作機會。
鍾總主教指,天主教學校的獨特文化和價值觀,也培養出不少領導人才,包括現任總理沃雷格.貝尼馬拉馬(Voreqe Bainimarama)及司法部部長艾亞茲.賽義德-海尤姆(Aiyaz Sayed-Khaiyum)。
【完】來源:《十字架報國際版》,天亞社編譯。
Fiji archbishop wants Catholics to head Catholic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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